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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工信企业字〔2017〕63号
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2017年江西省
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依据《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赣工信企业〔2016〕353号)要求,现就2017年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基地运营单位提交申请报告。
(二)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行文上报。
(三)省工信委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合规性进行审查和考察评估。
三、相关要求
(一)根据示范基地每次认定有效期为三年的要求,凡2014年原江西省中小企业局认定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园应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未申报或申报但省工信委本年度未认定者,不再具有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园资格。
(二)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于3月24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申报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见附件)邮寄至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韩坤
电 话:0791-88916358(传真)
邮 箱:qyfz2013@126.com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三栋,330036
附件:申报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
附件
申报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盖章)
申报单位基地名称成立时间(年月日)服务人员(人)创业导师(人)入驻企业(户)安置就业人员(人)占地面积(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