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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赣发改办高技〔2020〕96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赣江新区经发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赣企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及《江西省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全省自主创新能力与水平,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现将2020年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组织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的单位编写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方案(详见附件1,2,3),每个设区市申报数量不超过4个,省直管县市(区)不超过1个。省教育厅省属高校不超过2个,其它市属高校每所不超过1个。省国资委不超过2个,其他省直单位和中央驻赣企业集团不超过1个。请你们对申报平台的领域、基本条件及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
二、省属高校通过省教育厅提出申请,市属高校通过属地设区市发改委提出申请(不占当地名额)。其它创新平台分别向所属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发改部门提出申请,统一报送相关申请材料。
三、拟申请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产业领域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所明确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申报主体无失信记录。
2.拟申报中心的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中心拥有的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主持或承担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或行业标准、或拥有1项以上发明专利,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四、请你们将推荐申报文件及附件3汇总表(用Office Excel格式),和通过你们审核的建设方案等纸质材料一式2份(附电子版1份),于2020年8月30日前报送省发改委高技术处。我委将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及综合考察后择优筛选予以批复认定。
联系人:袁凡
联系电话:88915131,19979125816;
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